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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宏观经济稳定增长的物业税设计

2012-10-15分类号:F812.42;F293.33

【作者】王根贤  
【部门】广东商学院  
【摘要】消费是生产、交换和分配的最终目的,也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原动力,这是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我国经济投资、消费比例失衡是目前及未来相当长时期面临的主要难题。消费需求不足的深层次原因是我国分配制度存在重大缺陷,没有形成有效的财富调节平衡机制。物业税能够从两个方面发挥促进消费,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作用。一是物业税能够发挥财富调节平衡的功能;二是物业税能够促进房地产投资回归理性,有利于经济的稳定增长。基于经济稳定增长的物业税的设计是:物业税的课税对象具有严格的选择性,只能是对特定区域和超过一定标准的房屋征税;税率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物业税设定为地方税,物业税收入应严格规定用于社会保障性住房。
【关键词】宏观经济  稳定增长  物业税  消费
【基金】“广东商学院校级重点科研项目资助”,项目批准号:10ZD79001
【所属期刊栏目】地方财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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