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注意的问题
2012-05-01分类号:F812.42;D922.22
【部门】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摘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
【关键词】所得税汇算 企业所得税 税务机关 纳税年度 预缴 税收法律 免税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法 纳税调整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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