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建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引发的争议评析
2012-04-09分类号:F812.42
【部门】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
【摘要】一、案情介绍2012年2月,某市税务机关在开展201 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发现:某外商投资建筑企业A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核定征收,在自行申报企业所得税时,A公司以总承包工程款减去分包工程款后的自营工程部分作为核定征收收入的计税依据。具体情况如下:1.A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注册资本100万美元。经营之初,由于建账建制工作尚不规
【关键词】核定征收 企业所得税 计税依据 所得税汇算 税务机关 征收方式 分包工程 建筑企业 自营工程 应税所得率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涉外税务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