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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所得额减免填列指引

2012-06-01分类号:F812.42

【作者】陈宗智  
【部门】青岛明达尔管理咨询公司  
【摘要】近年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面临严重困难。2011年11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笔者在工作中发现很多企业对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在填制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  填列  所得额  所得税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  优惠政策  纳税申报表  所得税汇算  纳税调整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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