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为农村土地管理夯实基础
2012-10-15分类号:F301.22
【部门】天津市地籍管理中心
【摘要】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为契机,天津市于2007年下半年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截至2009年底,登记发证率达到90%。在2010年和2011年,继续加大遗留权属纠纷调处力度,在2011年底,实现了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覆盖率达到96.7%。特别是蓟县、静海县分别达到99.8%、99.1%,基本实现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应登尽登、应发尽发,为有效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土地资源管理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更为农村土地管理奠定了
【关键词】农村土地管理 农民集体所有 全国土地调查 集体土地所有权 土地登记 土地确权 土地资源管理 新增建设用地 集体土地征收 权属界线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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