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稽查案例 探讨混合销售征税问题
2012-10-01分类号:F812.42
【部门】湖南省湘乡市国家税务局
【摘要】一、案情介绍(一)企业基本情况被检查企业(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并于2007年2月办理国税登记证,同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经营范围:电力建设、电力工程建设施工;五金交电、电力器材销售。(二)税收检查分析该企业销售五金交电及电力器材属于缴纳增值税的项目;门面租金及校表费属于缴纳营业税的项目;线路维护费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但该企业一直是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营业税;另一个大项目安装并销售电
【关键词】征税问题 混合销售 缴纳营业税 电力建设 课税对象 工程建设施工 销售货物 维护费 电力设备 国家税务总局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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