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课征模式一定要过渡吗?
2012-01-06分类号:F812.42
【部门】天津财经大学财政系 中国税务学会 中国税收教育研究会
【摘要】从公平角度讲,综合课征的个人所得税优于分类课征模式,已经成为各界的共识。而考虑到中国税收征管的实践,"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似乎已成为兼顾各方的必然选择。然而,这种中庸的政策,果真是最佳选择吗?如果我们把目标定位于"以最低的社会
【关键词】课征 中国税收 目标定位 社会成本 未尝不可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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