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申报表的填列
2012-03-01分类号:F812.42
【部门】河南省南阳市国家税务局 河南农业大学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1年5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明确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高新技
【关键词】纳税申报表 境外所得 企业所得税 填列 税收抵免 国家税务总局 不征税收入 纳税调整 国家税务局 项目金额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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