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财税制度设计
2012-12-01分类号:F812.2
【部门】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摘要】由于地理位置、资源禀赋的差异,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一种常态。国家应在不同的时期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促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主要应通过以下财税制度设计促进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一是科学划定四个主体功能区,建立新的财税政策设计思路;二是建立区域协调发展的法规体系,为依法治税创造条件;三是建立区域协调发展的组织机制,促进区域和谐发展;四是建立新方法,规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五是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区域产业良性发展;六是加大政府直接投资力度,改善落后地区投资环境与人居条件。
【关键词】区域经济 协调发展 财税制度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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