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与自然垄断产业规制——组合模式及选择
2012-08-17分类号:F276.8
【部门】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
【摘要】对于自然垄断产业采用何种所有权结构的规制模式,在理论研究与实践操作中都存在着多样化的选择。本文主要比较分析了民营外生规制、国有内生规制和混合所有权规制三种不同组合模式,并认为混合所有权规制模式较好地兼容了其他模式的优点,可以成为自然垄断产业改革与治理进程中的一个可取路径。欧盟国家自然垄断产业的改革经验,从实践上证明了混合所有权规制模式的可行性,尽管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同时,本文认为对于转型改革时期的中国,针对自然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可以考虑采用混合所有权规制模式的改革路径,通过股权开放的形式放松民营资本进入自然垄断产业的行业管制,并有效、平稳地建立起自然垄断产业规制体系。
【关键词】自然垄断 规制 混合所有权 国有企业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国有企业的产业经济学分析”(批准号08CJL015)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工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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