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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与中小企业融资方式

2011-10-15分类号:F276.6;F276.3

【作者】郭桂霞  巫和懋  
【部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摘要】与银行等债权融资方式相比,风险投资等股权资金提供者更偏好于直接参与公司治理,并且更多地集中在风险较高的高新技术产业。本文从债权和股权资金提供者收益结构的差异出发对这些现象提出理论分析:第一,债权资金提供者希望降低项目收益低于偿债水平的概率,故偏好以监督方式间接参与公司治理;第二,由于高于债务偿还水平的项目收益并不能为债权资金提供者获得,故其参与公司治理的强度低于股权资金提供者;第三,预期到资金提供者的最优公司治理方式和强度后,中小企业应该为风险较大的项目寻求股权融资,为风险较小的项目选择债权融资,以求企业期望价值的最大化。这个理论框架也有助于进一步理解如何加强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公司治理。
【关键词】债权融资  股权融资  公司治理
【基金】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战略布局;主要目标与政策选择研究”(批准号:11&ZD007)的资助;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术创新团队资助项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的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学(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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