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及其启示
1996-04-20分类号:F830.48
【部门】长春税务学院财金系
【摘要】《商业银行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银行的商业化经营已有法可依。但是与各国的银行法比较,我国这部银行法在某些方面还并不十分完善。比如,在西方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银行法中,均对如何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作了明确规定,即确立了存款保险制度。而我国的银行法对此涉及不深。目前,我国银行业面临着两大难题:一是资本严重不足,二是信贷资产高风险。这两大难题的存在,对众多存款人的利益构成了威胁。因此,借鉴各国的先进经验,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是十分重要的。
【关键词】存款保险制度 保险费率 信贷资产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长春税务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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