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制环境下企业流转税纳税筹划探析
2012-02-23分类号:F275.4
【部门】中华女子学院
【摘要】纳税筹划比税务筹划的概念更适合于纳税人。三大流转税涉税业务多,发生频率高,是企业的主体税种。在新一轮税制改革环境下,增值税可以运用销售方式、结算方式、选择供货单位等方法筹划;消费税可以通过设立独立的销售机构、运用价格临界点、避免从高计税等途径来筹划;营业税则可采用分解营业额、合理签订合同、单设企业等方式予以筹划。纳税企业需恰当运用税收政策,规避税务风险,降低纳税成本,不断提高税务管理水平。
【关键词】税制改革 流转税 纳税筹划 税务风险
【基金】中华女子学院2009年度科研规划一般课题项目“新税制改革对企业税务筹划影响研究”(项目编号:KG09-03004)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流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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