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治理通货膨胀的对策
1996-01-10分类号:F822.5
【部门】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摘要】香港是个自由港,经济发展易受外界影响,很难控制。港英当局历来对其实行“积极不干预政策”,既不对本地企业提供特别优惠,也不主动利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调控经济。到现在为止,香港没有中央银行;中央银行的职能由有关当局机构和3家商业银行承担。港英当局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尽力保持预算平衡,一般都有盈余。另一方面,对本地区的课税也很简单。直接税包括利得税、薪俸税、物业税和遗产税;间接税只对6种商品,即烟、酒、饮料、汽油、酒精和化装品课税,其他商品概不课税。香港直接税率之低和间
【关键词】治理通货膨胀 中央银行 薪俸税 货币政策 积极不干预 利得税 港英当局 汇丰 金融当局 预算平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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