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租回出租方营业税计缴方法探讨
2012-01-10分类号:F275
【部门】郑州大学商学院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摘要】一、售后回租业务形成经营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出租方往往是工商企业,出租是它们的附营业务。若形成经营租赁,租金中不包含本金,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其租金收入为营业额,应按"服务业"税目计算其应缴纳的营业税,税率为5%。
【关键词】出租方 经营租赁 售后回租 租金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实际利率法 长期应收款 直线法 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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