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林木资产会计信息披露目标选择探讨
2012-12-20分类号:F326.25;F302.6
【部门】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宁德师范学院
【摘要】比较分析了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两种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观点,结合林木资产经营环境的要求,指出上市公司林木资产的会计信息披露应考虑将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有机地融合起来,并侧重于受托责任信息的披露。在林木资产会计信息的披露方面,应特别注重林木资产实物量信息的披露,林木资产生态与社会效益信息的披露,以及对林木资产风险信息的充分揭示。
【关键词】林木资产 会计信息 信息披露目标 上市公司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0973019); 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JA10129S); 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10J01357); 2012年度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部分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林业经济问题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