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养老风险与“新农保”防控能力研究
2012-12-25分类号:F323.89;F842.6;F224
【部门】湖南农业大学 暨南大学
【摘要】本文采用经济学的方法,论证了新农保能够减少农民自愿生育的子女数量,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养儿防老"的传统模式,具有防控农村社会养老风险的能力。但长期来看,农村生育政策与新农保的双管齐下,我国农村社会老龄化问题将更为严重,养老风险更为凸显。因此,要实现新农保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在继续加强财政支保力度的同时,协调新农保与农村生育政策的执行,同时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风险的预警机制。
【关键词】农村 老龄化 新农保 风险
【基金】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研究”(编号:11YJCZH099); 2011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研究”(编号:11C0662)的研究成果; 湖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公共管理一级学科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农村经济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