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认真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成后管护
2012-01-26分类号:F323.213
【部门】
【摘要】1.根据受益范围和受益对象,合理确定工程管护主体。根据国家关于农田水利建设的相关规定,按照"建管并重"、"谁受益,谁负责"、"以工程养工程"以及"市场手段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等原则确定管护主体,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村民委员会
【关键词】农田水利设施 工程管护 政府补助 受益对象 项目区农民 农民用水户协会 水利部门 林业管理 水利管理 业主负责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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