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强化纳税意识
1996-08-20分类号:F812.42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
【摘要】我们所需要的消费品分作两类:一类是私人物品,另一类是公共物品。公共物品由政府负责提供;而政府用于提供公共物品的资金,就来源于我们缴纳的税收。要享受政府提供的服务,要消费公共物品,就必须照章纳税。这是一种与市场经济体制环境相适应的、全新的纳税观念。
【关键词】纳税意识 公共物品 私人物品 偷漏税 税收征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长春税务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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