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执法中如何适用新旧规划的探讨
2012-11-15分类号:F301
【部门】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镇海分局执法监察大队
【摘要】土地执法中常遇到违法建设时和立案查处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改变的情况,如何准确适用新旧土地总体规划是一个难题。案情2010年3月,经某区执法监察大队查实,某企业在2003年3月至7月期间未经批准少批多用,非法占用某区某街道1.5亩土地建造厂房,上述行为存在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嫌疑,根据当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地块为裸地,为限制建设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限期拆除。但是根据立案
【关键词】执法监察大队 总体规划 国土资源 建设用地 违法占地 法益 欺骗手段 行政相对人 社会主义公有制 信赖利益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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