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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让政府做实施主体——对黑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两权分离”管理模式的思考

2012-10-15分类号:F301

【作者】李少帅  
【部门】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  
【摘要】黑龙江省现有耕地1.8亿亩,占全国耕地总量的10%,位居全国第一。作为耕地大省,该省土地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在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方面,积极创新,由以前省级国土和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审批,市县国土部门负责实施管理转变为省级国土和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审批,市县政府负责项目实施,即项目审批权和建设管理权"两权分离"为核心的管理模式,以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整治工作的积极性。笔者就该省"两权分离"管理模式有关情况进行了调研。
【关键词】土地整治  国土资源  管理模式  新增建设用地  财政部门  有偿使用费  整治规划  招标代理机构  监理单位  综合效益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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