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偏好对劳资谈判能力与契约剩余配置的影响——兼论增加劳动者契约剩余份额的制度改革
2012-11-06分类号:F249.2
【部门】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摘要】对劳资契约剩余占有的不均是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水平较低的重要表现。不完全劳资契约条件下,对剩余权利的占有带来剩余收益。劳动者获取契约剩余收益的多寡取决于占有剩余权利的多少,而剩余权利的配置取决于劳资双方谈判能力的高低。既定的劳动供求关系下,劳资双方谈判能力的高低主要受制于一定的制度环境,它和制度偏好成正比。本文主要从制度偏好对谈判能力和劳资契约剩余分配的作用机制入手,阐明我国劳动者讨价还价能力较低、契约剩余份额较少的主要原因,为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水平提供新的思路。
【关键词】劳资契约剩余 谈判能力 制度偏好 劳动者报酬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2CJL002)
【所属期刊栏目】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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