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借确权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2012-05-15分类号:F301
【部门】湖北省来凤县国土资源局
【摘要】日常工作中,到国土部门要求对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的,主要是已经取得宅基地等集体建设用地,并有确权登记需求和意向的单位和个人。近年来,随着土地不断升值和城市房价的攀升,土地的增值收益日益被人们看好。同时,随着相关法律日益健全,人们的
【关键词】集体建设用地 增值收益 国土资源 管理法律法规 违法占地 有偿使用费 集约用地 取得土地使用权 历史遗留问题 农村村民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