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产品供给民营化背景下的政府规制研究
2012-01-15分类号:F299.24
【部门】上海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启动了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民营资本特别是外资流向自来水供给、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燃气供应等行业。私人部门的介入激活了公共产品供给市场,有利于社会福利的增进,但也招致了诸多问题。公共产品供给民营化,并不意味着政府的完全退出,政府始终负有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原始责任,民营化只是在提供的形式上完成了向私人部门的转移,政府应完成从公共产品直接提供者向规制者的角色转换。本文以城市生活垃圾产业为例,进行了系统的分析。认为有效的规制应建立在真实的规制环境上,在城市生活垃圾产业民营化的规制中,面临着现有规制者与合约方一体、规制机构与企业信息不对称、政府部门承诺...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产业 民营化 政府规制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公共治理视角下的我国静脉产业发展政策研究”(编号:10YJA790139); 上海市教委创新基金项目“生态视角下上海市商业活动空间结构研究”(编号:09YS47)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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