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收益在我国应用的建议
2012-09-25分类号:F233
【部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摘要】为了实现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在2009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中要求企业应当在利润表的每股收益项下增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首次提出了综合收益的概念,利润表实质上已变为综合收益表。但是,根据三年来的实践,综合收益指标受关注程度比较低,综合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披露状况也存在一些问题。文章就综合收益在我国的应用情况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 应用建议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会计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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