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职责界定上确保国资委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实现
2012-02-26分类号:F123.7
【部门】
【摘要】国资委是个新设机构,要真正实现十六大报告所要求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最重要的是牢牢抓住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这个要点,定好位、定准位。在职责界定上,关键要明确国资委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履行出资人职责,以股东方式行使权利,通常不应当也没有权力用行政手段和方式管理企业。
【关键词】管人 职责界定 国有资产产权 国资管理 国有资本收益 国有资产收益 出资人权益 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资产管理 经营预算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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