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制度与劳动力自主产权
2012-10-15分类号:F014.3;F014.2
【部门】济南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著名的科斯定理不仅是物权定理,更重要的还是作为劳动力自主产权的人权定理,劳动力自主产权是自由劳动者对自身劳动创造能力所完全拥有并可自由掌控的一组权利束,并主要由劳动力自主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交易权、收益权五大要件构成。经济学意义上的劳动力自主产权,其实就是政治学、社会学和法学意义上的基本人权,所有发展需求最终都能还原为自由公民自主发展的主体权利诉求。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根本标尺,就是这种具有革命意义与和谐指向的人的解放程度———主体自由度,对国民大众主体发展权利的制度尊重和法权保护,永远具有首要性和基础性,劳动力自主产权内涵包括非常重大的发展价值和变迁意义。
【关键词】劳动力 自主产权 权利束 自由度 人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当代财经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