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冷战时期的国家承认制度
2012-04-28分类号:D99
【部门】西安文理学院
【摘要】国家承认是国际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对行使自决权建立的新国家,国家承认具有宣告性,而对分离产生的新国家,其他国家的承认则具有构成性。国家承认是以法律性为主、政治性为辅的综合行为,承认须遵循一定的国际法规则。中国应以自己的国家利益为出发点做出合理选择。
【关键词】国家承认 承认的法律规则 承认性质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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