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澳矿业督察员行政执法制度及启示
2012-02-15分类号:D961.1;DD912.6;F416.1
【部门】中国地质大学政法学院
【摘要】西澳矿业督察员制度对预防和解决涉矿纠纷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通过介绍和研究西澳矿业督察员制度的有关督察员的任命及行政职能、管辖、程序、送达、非正审命令、审理、证据等内容,指出了该制度对我国矿权管理的启示:重视矿权争端的事前行政规制、保障矿业和谐发展,强化司法审查、规范矿业行政执法的裁量权,采用利益激励机制、发挥当事人的主动性、积极性与配合作用,立法完备周延、确保矿业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将为我国矿业管理规范提供有效途径。
【关键词】矿业督察员 行政执法 西澳
【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CUGW100223); 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2010Y008);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政法学院重点科研项目培育基金(ZF201103)
【所属期刊栏目】国土资源科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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