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发放贷款以非法经营罪论处之商榷
2012-02-15分类号:D924.3
【部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摘要】非法发放贷款是一种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有别于民间借贷和一般的高利放贷。非法发放贷款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但当前其对社会危害严重性的评价尚无定论,因而不宜以非法经营罪论处。一旦强行纳入刑法规制范畴,不仅违反刑法谦抑性之精神,还会陷入罪责性失衡的尴尬境地。
【关键词】非法发放贷款 非法经营罪 社会危害性 谦抑 失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浙江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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