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退出机制探讨
2012-11-15分类号:F233
【部门】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
【摘要】因年龄、健康问题、个人发展等原因,会计师事务所的一些合伙人可能选择退出原事务所。一个完善的合伙人退出机制,对于协调在任合伙人与退出合伙人之间的关系,保持事务所内部稳定和长远发展至关重要。本文结合国外做法,针对合伙人退出时资本返还金额的确定,合伙人期限效应的防范,以及合伙人退出时的限制性条款和补偿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人 退出 资本返还 期限效应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我国证券审计机构合并的绩效;市场反应与激励整合研究”(批准号10YJC63003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注册会计师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