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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运用自认规则及推定

2012-01-06分类号:D922.5

【作者】徐国庆  
【部门】江苏省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要】劳动争议证据,是指能够证明劳动案件事实的依据,是仲裁庭认定案件事实、作出裁判的根据。我们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要正确认识证据的三性,即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区分本证和反证、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之间的联系和概念,从而把握好案件事实的认定,作出公正的裁判。
【关键词】劳动争议案件  派生证据  仲裁庭  证据规则  间接证据  仲裁员  默示自认  证明力  处理过程  委托代理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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