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劳动关系期间工资支付的处理
2012-05-06分类号:D922.5
【部门】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摘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支付赔偿金。实践中,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的,一般会随带另外一项请求,即要求支付恢复劳动关系期间的劳动报酬。对于补发工资的期间如何确定、标准如何认定等存在争议,本期以案论法对此进行讨论。
【关键词】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 录用条件 仲裁时效 单方解除 劳动争议 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仲裁 收入损失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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