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
2012-10-25分类号:D922.4
【部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一种新型的市场经济主体,目前主要通过政策以及一般的民事法律对其予以规范。由于针对特定内容尚缺乏法律的具体规定,因此出现了一些诸如合作组织设立标准等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内容,提出几个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对促进该主体更好的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强势主体 成员 权利与义务
【基金】2010年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科专项“陕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问题与社会环境因素评价”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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