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适当性规则的完善——兼论《证券法》中投资者适当性规则的构建
2012-02-10分类号:D922.287;F832.51
【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摘要】投资者适当性作为海外成熟资本市场普遍存在的重要监管规则,通过调整证券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销售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适当性源于上世纪美国的自律组织规范,现已发展为监管规则并成为证券经纪商应承担的重要义务。此后,欧盟、日本以及我国香港资本市场相继在立法中确立适当性规则以保护投资者。上述立法例为我国《证券法》修改提供了全新的理念和思路。本文在系统梳理、分析域外经验的基础上,展开构建我国法中适当性规则的有益探索。
【关键词】投资者适当性 证券法 欧盟金融工具指令 适当性义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证券市场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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