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中国签订BIT中的东道国与投资者争端解决条款
2012-02-20分类号:D922.284;D996.4
【部门】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
【摘要】我国签订的BIT中关于东道国与投资者争端解决条款一般规定了三种解决方式:协商、东道国国内救济、国际仲裁。在新近签订的BIT中,中国对外资的管辖权逐步放弃。中国在今后签订或修订BIT时,有必要参考或借鉴中国BIT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BIT的经验或教训。
【关键词】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协商 用尽国内救济 国际仲裁 解决投资争端 国际中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商业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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