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与企业法制竞争力的再造
2012-06-01分类号:D922.222;F812.42
【部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摘要】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规范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固然有助于推进内外资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并完善税收优惠制度,但也将使新形势下如何维持企业法制竞争力的问题变得更加严峻。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客观上需要对外资企业所得税作出特定安排以维续我国企业法制的竞争力。应当秉承平衡协调、综合调整的理念,将《企业所得税法》视为企业法制体系中的一个部分,加强其与金融法、财政法、土地法之间的功能组合,并在合理的范围内赋予地方政府独立的决策与执行权限,从而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实现统筹兼顾。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企业法 制度竞争力 公平 效率
【基金】史际春教授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关于‘错法’及其纠正机制问题研究”(11YJA82005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级课题研究资助(主持人:冯辉,题目:产业法与竞争法在外资并购审查中的功能组合研究,批准号:11QNFX01)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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