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外经贸政策调整对我国经济的主要影响
1996-08-06分类号:F752
【部门】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摘要】1996年是我国外经贸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并付诸实施的一年:从1月1日起,出口退税率由原来的17%、13%、6%,经1995年7月1日下调为14%、10%、3%后,再次下调至9%、6%、3%;从4月1日起,大幅度降低进口关税率,将我国关税总水平由35.3%降至23%,同时,取消一些进口税收的减免和优惠,对进口设备和原材料等一律按法定税率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从4月1日起,将1995年11月在东莞、苏州、宁波三市试点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银行保证
【关键词】关税政策 关税总水平 政策调整 银行保证 加工贸易 出口产品 法定税率 三市 经贸政策 自用设备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贸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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