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内生性组织及其“内卷化”问题探究
2012-11-20分类号:D422.6
【部门】贵州大学法学院
【摘要】作为村落共同体存续和发展的灵魂,农村社区内生性组织具有地方性、自发性、自主性、非正式性、公共性和总体性等多重属性,是农村社会建设的组织保障。在市场化和乡村制度变迁的巨大冲击下,农村社区内生性组织遭遇了"内卷化"过程,表现为:生存空间被挤压、总体性功能衰竭、自主性消解和社区公共性衰落等。修复和重建农村社区内生性组织,重塑内生性组织公共性,是新时期推进农村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这种修复与重建,既需要国家的制度保护与社会工作者的积极介入,更应尊重和维护村落共同体的社区自觉性和自主性。
【关键词】农村社区 内生性组织 内卷化 组织建设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西部;边疆地区项目“多元嵌套逻辑视野下农村基层政权行为与建设研究:基于西部地区四个乡镇政权的比较分析”(项目批准号:11XJC840004); 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基地项目“税费改革后乡村基层政权的组织行为与组织建设:基于贵州三个乡镇的经验研究”(编号:10JD008)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农村观察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