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高校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
2012-11-18分类号:D262.6
【部门】北京科技大学
【摘要】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下文简称《规定》)提出:"应当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规定》强调了考核体系的重要性,体现了党中央对各级党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的更高要求。如何结合自身特点,构建具有高校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体系,促进高校反腐倡廉工作,是近年来高校亟待研究的课题。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上级机关对校级班子、领导干部的考核;学校党委对学院、职能部处等二级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核。
【关键词】单位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 考评体系 廉政宣传教育 制度执行情况 考核制度 廉政风险 考核评价体系 干部考核 评价指标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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