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再就业培训中的职责
2012-06-06分类号:C975
【部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
【摘要】本文基于政府视角,以新公共服务理论指导实践为基础,明确了当代政府公共管理模式的基本定位是公共服务型政府,在再就业培训领域强调政府的有限责任和主导定位,通过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形成长效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其统筹作用,满足和保障公民的培训需求。在明确定位的前提下,不断适应中国现阶段再就业培训的发展需要,提出进一步健全中国再就业培训运行机制,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同时积极完善外部环境保障,充分发挥政府的再就业培训职能。
【关键词】政府 定位 职能 再就业培训
【基金】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北京市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SZ201210038025); 教育部社科研究基金项目“‘十二五'时期农民工城市就业问题及路径研究”(11YJA630123)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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