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单据重量引起的争议
1996-01-01分类号:F740
【部门】
		【摘要】A.B.进出口公司从拉丁美洲卡斯尔有限公司进口一笔鱼粉。A.B.进出口公司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规定,通过开证行向卡斯尔有限公司开出信用证。信用证对货物重量和包装要求大约250公吨鱼粉,以新麻袋每袋不定量包装。信用证在单据条款中除要求提交发票、运输单据外,还要求包装单(Packing list)和重量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weight)。 买方A.B.进出口公司在开出信用证后,装运期已过仍未见卖方装运消息,即催卖方卡斯尔有限公司并责问未装运的原因。卡斯尔有限公司答复称:
		【关键词】包装单据  开证行  重量检验  定量包装  付款责任  议付行  制单  certificate  draft  Customs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对外经贸实务
		文献传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