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补偿的主体问题研究
2011-04-25分类号:X2;F205
【部门】石家庄铁道大学
【摘要】环境补偿本质是要保障物质和能量从经济系统到环境系统对等性、补偿性转移,维持两个系统之间物质和能量的双向流动,从而防止和控制环境问题。从这种认识出发,环境补偿针对的必须是环境而不应是作为环境产权主体的人。本文批评了以人为补偿对象的观点,创造性地提出补偿中间人的概念,认为在市场化运作模式下,补偿者主要应该是企业而不是政府;补偿者、中间人和补偿对象三方面相结合才形成完整的环境补偿主体。
【关键词】环境补偿 生态补偿 环境生产要素 环境容量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于环境生产要素理论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研究”(批准号:10YJC790138)
【所属期刊栏目】企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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