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投资争端中违约竞合的法律问题分析——以ICSID裁决为视角
2012-11-15分类号:D996.4
【部门】复旦大学法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
【摘要】近年来,很多中国企业对海外资源领域投资采用与拥有资源的某些发展中国家政府直接签订合同,即采用了国家契约的形式。当东道国国家行为违反国家契约项下的义务时,就可能同时违反了东道国与投资者母国所签订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中的承诺,这就构成了违约竞合。本文将结合ICSID裁决的案例对该违约竞合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对中国在对外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方面提出建议。
【关键词】国际投资争端 国家契约 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违约竞合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商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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