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道德风险看后危机时代的国际金融法创新
2012-02-15分类号:D996.2
【部门】西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院
【摘要】道德风险作为美国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原因,是一种典型的损人利己行为。在本次危机中所有金融主体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都不惜践踏法律、背弃金融伦理和突破道德底线,忽视了风险的防范和责任的承担以致危机的发生。而"经济人"过度逐利、金融信息的不对称、合同的不完全及其实施障碍是引发道德风险的主要原因。后危机时代国际金融法的创新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道德风险治理,秉持效率与安全并重的价值理念,建立有效的系统性风险管控机制,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的特别保护,建立权责一致的金融法责任制度,惟此才能有效防止道德风险和金融危机的发生。
【关键词】道德风险 后危机时代 国际金融法 创新
【基金】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度校级青年项目“金融道德风险治理研究”成果之一
【所属期刊栏目】现代经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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