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市场滥用规制框架修订草案述评——兼论金融犯罪罪责认定的客观化与社会化趋势
2012-11-10分类号:D99
【部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摘要】欧盟委员会于2011年10月20日公布了对现行《反市场滥用指令》的修订草案,以《反市场滥用条例》取代现行指令,并另行制定《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刑事处罚指令》。这是继美国之后成熟市场对金融监管体系的又一次重大变革。欧美修法中体现出的金融犯罪罪责认定标准客观化和社会化趋势,集中反映了风险社会对刑法的风险分配功能与威慑预防功能的迫切需求。我国应当重视这一趋势,在立法中明确市场滥用的概念与要件,前移监管关口,重视跨市场和跨国界滥用行为防范,加强行政和司法的协调与衔接。
【关键词】欧盟《反市场滥用指令》 罪责标准 证券交易法规 金融犯罪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证券市场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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