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者权利救济机制研究
2012-08-10分类号:D923.8;D922.28
【部门】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
【摘要】人们参与金融活动的目的是期待获取投资的回报与增值,但是金融市场风险制造了重重障碍,甚至出现了权益损失,需要救济机制加以填补。基于金融商品的特性,金融消费者权利救济机制的设计应本着经济学理论而科学安排,而我国现有机制的价值缺陷主要表现为司法救济针对性弱、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乏力、补偿制度内容短缺等问题。随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地位的确立,可以考虑建立金融机构内部处理投诉前置程序;打造金融专业人才,扩大金融仲裁规模,补充金融审判能力;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建立金融消费者集体救济机制。
【关键词】金融消费者 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 金融消费者权利救济机制
【基金】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项目编号:10BFX066;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课题,项目编号:11554092;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资助项目,项目编号:HIT.HSS.2009033
【所属期刊栏目】商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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