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法律下细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规范要求
2012-06-06分类号:D922.5;F249.2
【部门】中山大学
【摘要】劳务派遣立法应以减少使用劳务派遣这种非正规用工方式为宗旨,实施性的具体规定应当均衡劳务派遣用工与正规用工的使用成本与程序,同时细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使用范围和社会保险待遇的规定,同时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的责任承担作出更明确的要求,减除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冲动。
【关键词】劳务派遣 非正规用工 劳动合同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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