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分配困局的一个法律解
2012-02-15分类号:D922.5;F249.2
【部门】西南政法大学
【摘要】本文认为,劳资分配困局的主因在于劳动三权的贫困与相关机制的残缺,对劳动三权进行机制替代已被证伪。确立劳动之权是缓解冲突、化解社会矛盾特别是分配不均等社会问题的核心机制,应当通过健全立法和加强制度供给、做强行业工会并集约化运作、引入竞争性激励等办法实现创新,排解困局。
【关键词】劳资分配困局 制度性红利 劳动三权 法律解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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