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死亡继承人追索二倍工资如何处理
2012-08-06分类号:D922.5
【部门】辽宁省大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摘要】案情简介刘某于2010年8月到某用人单位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7月,刘某因工死亡。2011年11月,刘某之妻在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无果的情况下,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与刘某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争议焦点刘某的近亲属或继承人追索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劳动仲裁机构是否应当受理并支持?
【关键词】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 因工死亡 近亲属 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 停工留薪期 仲裁委员会 仲裁活动 二十五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文献传递